依托文化资源培育旅游产品、提升旅游品位,让人们在领略自然之美中感悟文化之美、陶冶心灵之美。深入挖掘地域文化特色,将文化内容、文化符号、文化故事融入景区景点,把社会主义先进文化、革命文化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纳入旅游的线路设计、展陈展示、讲解体验,让旅游成为人们感悟中华文化、增强文化自信的过程。打造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,建设一批富有文化底蕴的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,打造一批文化特色鲜明的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。推动博物馆、美术馆、图书馆、剧院、非遗展示场所、对社会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等成为旅游目的地,培育主客共享的美好生活新空间。坚持提升硬件和优化软件并举、提高服务品质和改善文化体验并重,在旅游设施、旅游服务中增加文化元素和内涵,体现人文关怀。
(二)丰富优质旅游供给
适应大众旅游时代新要求,推进旅游为民,推动构建类型多样、分布均衡、特色鲜明、品质优良的旅游供给体系,推动文化和旅游业态融合、产品融合、市场融合。提升旅游演艺、文化遗产旅游、文化主题酒店、特色节庆展会等品质,支持建设集文化创意、旅游休闲等于一体的文化和旅游综合体。依托革命博物馆、党史馆、纪念馆、革命遗址遗存遗迹等,打造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和经典线路。利用乡村文化传统和资源,发展乡村旅游。加强对当代社会主义建设成就的旅游开发,深入挖掘重大工程项目的精神内涵,发展特色旅游。加强对工业遗产资源的活化利用,开发旅游用品、特色旅游商品,培育旅游装备制造业,发展工业旅游。推动旅游与现代生产生活有机结合,加快发展度假休闲旅游、康养旅游、研学实践活动等,打造一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、A级旅游景区、国家级旅游度假区、国家精品旅游带、国家旅游风景道、特色旅游目的地、特色旅游功能区、城市绿道、骑行公园和慢行系统。大力发展智慧旅游,推进智慧景区、度假区建设。
(三)优化旅游发展环境
以服务质量为核心竞争力,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,推动提升旅游目的地服务质量,推进文明景区创建,持续深化厕所革命,完善游客服务体系,保障残疾人、老年人公共服务。加强旅游交通设施建设,提高通达性和便捷度。规范和优化旅游市场秩序,开展专项治理行动,加强在线旅游监管,建立健全旅游诚信体系和旅游服务质量评价体系。推进文明旅游,落实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,严格执行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制度,建立信息通报机制,加大惩戒力度。(见专栏18)
(四)创新融合发展体制机制
健全中央和地方旅游发展工作体制机制,完善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体制机制,强化文化和旅游部门的行业管理职责。创新风景名胜区管理体制,探索建立景区文化评价制度。理顺饭店、民宿等旅游住宿业管理体制。
十一、促进城乡区域文化协调发展
优化城乡和区域文化资源配置,推进一体化谋划、联动式合作、协同性发展,加快形成点线面结合、东中西呼应、城乡均衡协调的文化发展空间格局,促进文化更平衡更充分发展。
(一)推动区域文化协调发展
加强区域文化协同创新,健全合作互助、扶持补偿机制,推动东部地区以创新引领文化发展,加大力度支持中西部地区以及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文化发展,扶持革命老区、民族地区、边疆地区文化发展,形成相互促进、优势互补、融合互动的区域文化发展格局。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、长江经济带发展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区域重大战略,健全推进区域内文化协同发展机制,提升公共文化设施互联互通水平,加强区域文化产业带建设,实现区域文化建设水平整体提高。促进形成文化产业发展新格局,创新城市群文化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,共建高水平合作平台,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便利共享。完善以城带乡、城乡融合的文化发展体制机制,发挥城市带动辐射作用,加快城乡间文化要素双向流动,形成以点带面、特色鲜明、优势互补、均衡配置的城乡文化发展新格局。(见专栏19)
(二)加强城市文化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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